能源自給自足=能源循環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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迴圈節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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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duce減量拒用不環保材料、耗能物品、使用綠色產品

Reuse重覆使用廢物利用、雨水再利用、太陽能利用

Recycle回收再生再生製品、綠色消費

2007年1月29日 星期一

台灣人口僅佔全世界千分之三,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卻達全世界百分之一

全球暖化對地球生態環境、人類社會文化與政治制度造成了根本性的變化。面對二氧化碳減量的趨勢,我們不能只考慮經濟與能源面向的衝擊。

台灣人口僅佔全世界千分之三,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卻達全世界百分之一,環保署長張國龍認為,這是大家應該反思的問題。

1903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、瑞典學者阿瑞尼斯(Svante Arrhenius)在1896年預測,人類燃燒含碳的化石燃料將提高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,繼而導致全球溫度上升,當時他認為較溫暖的氣候將使得物產豐 饒,有利於快速成長的人口。一個世紀以來,更多的科學家相繼發表研究,討論全球暖化效應。有別於阿瑞尼斯,多數的科學家為此感到憂心忡忡,甚至有研究指 出,唯有將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控制在工業革命前的兩倍以內,才可能避免氣候極端變化導致的災難。

各地愈漸頻繁的氣候異常現象隱約顯示,大尺度的環境災難已經威脅到全人類的生存,氣候變化議題再也不容小覷,其風險之高,讓各國政府願意(或者不得不)努力嘗試各種方法以避險,而降低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就是其中之一。

為了遏止溫室效應惡化,聯合國於1992年召開地球高峰會議,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(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, UNFCCC),期望以全球管制的方式,減緩氣候暖化問題;1997年底再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環保協定「京都議定書」,並於去(2005)年2月生 效,其中規範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、甲烷、氧化亞氮、氫氟碳化物、全氟碳化物、六氟化硫等六種,具體要求全球38個已開發國家,在2008~12年內 間,必須將該國的相關溫室氣體排放量,依1990年的排放水準再降低5.2%,否則將可能遭到貿易制裁。

京都議定書生效一年多來,已經有效促使全球多國研擬因應對策,非締約國的台灣,溫室氣體減量的推動與 能源政策轉型,則猶在起步階段。事實上,從1988年起至今,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成長就未曾減緩。數據顯示,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.13億噸, 到了2005年,排放量已高達約2.6億噸,居全球排名第22位。

檢視1998年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到2005年第二次會議所提出的遠景,很多目標不但沒達成,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反而持續惡化。「台灣人口僅佔全世界千分之三,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卻達全世界百分之一,這是大家應該反思的問題。

根據環保署的資料顯示,台灣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量以能源產業最高,佔59.9%,製造及建築業佔 21%次之。若將用能源發電所排放的溫室氣體分配給各個用電行業,則工業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最高,佔全國的54.4%。在環保意識高漲,國際間溫室氣體 減量呼聲不斷的壓力下,工業部門自然引來關切的目光。

工業部門首當其衝

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表示,為協助產業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,經濟部已經推動鋼鐵、石化、水泥、人造 纖維、造紙、紡織等六大耗能產業的節約能源與二氧化碳減量自願協議,這項計畫涵蓋125家能源消費大廠,預計在2004~08年間,透過改善製程及更新設 備等措施,合計節能至少139萬公秉油當量,換算後相當於減少了402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,或者說,年平均減少80.4萬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。今年7 月,經濟部能源局也與國內五大超商簽訂自願性節約能源合作意向書,期望全台8000多家商店於三年內省下5~10%的用電。方法包括日間關閉原本全亮的招 牌和騎樓燈、空調溫度設定於26~28℃、改用省電的變頻式冷藏設備,預計省下20%的耗電,相當於1億7000萬元的電費。

一個國家排放越多的溫室氣體,表示同時也會排放越多環境污染物,這意味著要花很多錢去從事環境防治污染。所以,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是有雙重效益的。

環保、能源和產業能否三贏,猶未可知,因為在同一個會議裡,製造業分組對台灣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看法 並未達到共識。由經濟部基於供應內需,於雲林離島工業區所規劃的國光石化與台塑一貫作業鋼廠新開發案,因為可以預見的溫室氣體與環境污染物高排放量,在會 議中備受反對者抨擊。依據開發單位估算,台塑一貫作業鋼廠營運期間二氧化碳排放量一年約為1490萬噸,國光石化約為800萬噸,兩者就佔了2002年全 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2.3億噸的10%。

雖然經濟部長陳瑞隆表示,在國光石化與台塑煉鋼廠之後,近期將不會再新增高耗能產業投資案,但這兩案在產業與環保團體之間所引發的衝突,仍未獲得解決

「世界各國都面臨了溫室氣體減量的挑戰,核能當然也可能是可以選擇的能源來源之一。」張國龍說,但是不同的地理條件、社經結構及科技管理水準,應有不同的 考量。「這20幾年來的觀察,我個人始終認為台灣不適合發展核能發電。但我並不以台灣的經驗去質疑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等其他國家的選擇。早期幾個人口密集 度高的歐洲國家發展核電,是因為對其風險了解不夠,1986年車諾比爾核災後,讓人重新思考核能發電,像是義大利,就宣佈其非核政策。」

從政策與立法著手

雖然台灣不是京都議定書的簽約國,但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全球總排放量的1%,很可能被列入下一波減量的對象,「溫室氣體減量法」、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與「能源稅」的立法,便在這樣的情況下因應而生。

由官方與民間共同制訂的「溫室氣體減量法」,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效能、新增排放源增量進行規範,同時也 明訂相關罰則。張國龍表示,針對氣體排放量高的產業,目前僅能從能源效率、空氣污染管制相關法規去管理,卻無法直接規範其排放量,此法的推動,對外可彰顯 我國願意參與國際減緩氣候變遷相關行動,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;對內則可建構溫室氣體減量的法源依據,落實依法行政。

「溫室氣體減量法」已於9月20日通過行政院會,近日將轉送立法院審議。不過,許多環保團體對這項法 案表示不滿,認為缺乏明訂的減量時程與目標,顯示政府沒有減量的決心。「我們很希望促成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與時程共識的達成。環保署可以是一個交流平台, 讓業界、專家、環保團體一起溝通,世界上其他地方減量的目標與時程都可以拿來參考。」張國龍舉例,美國加州在8月底通過溫室氣體減量目標,預計在2020 年以前將排放量減至1990年的水準,大約要減少25%。加州面積約為台灣的三倍,政治生態也很類似,執政黨在議會是少數,但是他們卻可以妥協出明確的減 量目標,值得台灣學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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