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輔助自行車作為短途代步的個人交通工具,既可補充大城市的公共交通,也適宜中小城市活動半徑小的區域。它不僅可以代步,還可健身,即使在行進中電源部 分出現故障,仍可當人力車騎,具有其他交通工具不可替代的優勢且價格適中,能被廣大消費者所接受。同時可減少一般機車騎乘所產生的空氣污染,真是既環保又 方便。
有鑑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具有省能源,無污染及健康等特性,環保署為鼓勵民眾淘汰老舊機器腳踏車,環保署特訂定「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 法」。凡申請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者,每件申請補助案件經審核通過後,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新臺幣3000元及資源回收基金補助廢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。 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購買補助期間至96年11月30日止,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。申請補助者應於9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,欲汰舊換新 機車之民眾要把握時機。
有關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相關資料,民眾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 (http: //www.epa.gov.tw/)或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基管會(網址: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/)上查閱。若有其他任 何問題請撥0800-085717資源回收專線詢問,或至全省各縣市環保署核准之機車經銷商(貼有『本店代辦機車汰舊換新』標示),由經銷商統籌代辦申請 手續。環保局呼籲:善盡地球公民責任,請大家節約能源,多使用自行車、電動補助自行車或噴射引擎機車,為.市及地球的未來共盡一份心力。
能源自給自足=能源循環使用

recycle-power再生能源實驗室~
迴圈節能
綠色環保生活概念為:
Reduce減量─拒用不環保材料、耗能物品、使用綠色產品;
Reuse重覆使用─廢物利用、雨水再利用、太陽能利用;
Recycle回收再生─再生製品、綠色消費。
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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